新闻中心

浙江全面启动地理国情普查

时间:2023-05-04作者: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同时,浙江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这标志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地理国情是重要的基本国情,是搞好宏观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也是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支撑。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如何科学布局工业化、城镇化,如何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国土发展空间,如何有效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地理国情普查监测至关重要。

  省政府明确要求各个部门、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地理国情普查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要通过这次普查,把全省陆域范围内地表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搞得明明白白,使省委、省政府作决策时有一个比较好的基础条件。要通过这次普查,把浙江省未来可供建设的空间搞得清清楚楚,以严格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倒逼全省各地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对重点建设区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域等搞得清清楚楚,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破解“双保”难题创造基础条件。

  根据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计划,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为普查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普查方案和技术规程制定,开展试点试验和技术培训,资料收集与获取等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为普查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省增加的普查和监测工作2016年6月30日结束。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为加强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日前,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同时,浙江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立,并召开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这标志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地理国情是重要的基本国情,是搞好宏观调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决策依据,也是建设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重要支撑。准确的地理国情信息是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如何科学布局工业化、城镇化,如何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国土发展空间,如何有效推进重大工程建设,地理国情普查监测至关重要。

  省政府明确要求各个部门、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地理国情普查重要性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要通过这次普查,把全省陆域范围内地表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其相互关系搞得明明白白,使省委、省政府作决策时有一个比较好的基础条件。要通过这次普查,把浙江省未来可供建设的空间搞得清清楚楚,以严格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倒逼全省各地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同时,对重点建设区域、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域等搞得清清楚楚,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破解“双保”难题创造基础条件。

  根据地理国情普查工作计划,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为普查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完成普查方案和技术规程制定,开展试点试验和技术培训,资料收集与获取等前期准备工作。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为普查工作第一阶段,主要完成普查底图制作、数据采集与处理、外业调查与核查、数据集建设等工作。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为普查工作第二阶段,主要完成普查信息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形成普查报告,发布普查结果。省增加的普查和监测工作2016年6月30日结束。

  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作业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为加强领导,省政府专门成立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 中国·武汉市珞喻路129号

电话: 027-68778546

技术支持:冰雪网络

版权所有:自然资源部地理国情监测重点实验室

传真:027-68778086

  © 武汉大学-全国地理国情监测     备案许可证号:浙ICP备200286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