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查办召开地理国情普查专题会议
时间:2014-01-13作者:
2014年1月8日,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普查办”)在杭州召开专题会议。省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普查办主任、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局长陈建国出席并讲话。
会议回顾和总结了2013年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研究了普查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就2014年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2013年,第一次全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全面启动。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的通知》,成立了以黄旭明副省长为组长的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并召开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组织开展地理国情普查试生产。省普查领导小组下发《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省普查办制订了财务、质量、安全等普查工作制度。省级普查经费基本落实,省级普查工作有序进行。大部分市、县政府出台了相关通知,成立本地区普查领导机构,召开会议,积极筹备本地区的地理国情普查工作。2014年,要基本完成国家规定的普查项目和部分省情普查项目的外业调查与核查工作。市、县情普查项目要选择不同地貌类型,不同发展水平的县(市、区)对普查数据在调查需求的基础上,制订标准、方案,适时启动。要通过与其他部门的专业普查数据对比分析,地理国情要素自身的变化分析、不同地理国情要素相互之间联系的分析、趋势分析,形成图表文一体的分析报告,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陈建国强调,开展地理国情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为国家更好地了解国情、把握国势、制定国策的责任工程,是推动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全省各级地理国情普查机构、测绘与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开展,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确保普查成果质量。
陈建国要求省普查办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近期对各市、县(市、区)的普查领导机构和经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二是充分利用媒体、报刊,广泛地宣传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工作要进社区,进农村,为全面开展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抓紧制定普查工作年度计划,切实按年度计划推进工作,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四是要组织开展全面培训,加强对各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检查,从生产的源头把好质量关,确保普查成果的质量;五是加强对各市、县(市、区)普查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全省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省普查办组成人员,省普查办各工作小组负责人,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